❶ 请问:农村商业银行怎么样优点与缺点是什么
农村商业银行(Rural commercial bank)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在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三农”的概念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农业比重很低,有些只占5%以下,作为信用社服务对象的农民,虽然身份没有变化,但大都已不再从事以传统种养耕作为主的农业生产和劳动,对支农服务的要求较少,信用社实际也已经实行商业化经营。对这些地区的信用社,可以实行股份制改造,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地方性金融机构 ,面向特定的客户群体,没有达到四大银行的规模和规范程度,功能体制还不完善 但是对农村服务贡献不小
❷ 农商行的特色是什么农商行的优势有哪些
特色:
农商银行是农村商业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作为信用社服务对象的农民,虽然身份没有变化,但大都已不再从事以传统种养耕作为主的农业生产和劳动,对支农服务的要求较少,信用社实际也已经实行商业化经营。
优势:
1.本地化优势。农村商业银行长期以来立足农村金融市场,在农村金融市场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村商业银行带有鲜明的机构地方性、分布社区性色彩,与所在地域的联系比其他金融机构更多、更广,可谓当地土生土长的“草根银行”。政府将农村商业银行定位于三农,它在接受国家扶持的同时也承担了大量政府指定的业务,这些业务往往烦琐却效益很少。但也使得农村商业银行活动于基层(乡村),密切联系群众,这是其他机构所没有的。
2.资金管控优势。农村商业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于周边社区,却很少像大银行那样将当地吸收的资金转移用于外地,而是凭借着对当地市场的了解,将主要信贷对象仍然锁定在社区内的中小企业和个人,诚邀农民和中小企业入股农村商业银行,成为农村商业银行的社员。
3.信息获取效率优势。农村商业银行由于管理层次少、经营方式灵活,同时基于农村商业银行的地缘优势,平时对已知和潜在的客户都积累了大量的信用信息知识,在需要发生信贷业务关系时,无须再耗费过多的时间去搜集和处理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就能对客户需求具有快速的决策能力和灵活的处置能力,从而及时满足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在与其他商业银行争夺市场时取得先人一步的优势。
拓展资料:
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农商银行(Rural commercial bank),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银行要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❸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
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是当前扩大我国国内需求与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之一。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面临着个人信用制度不完备、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机制缺失以及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的问题。对此文章提出,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消费信贷;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机制;改进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市场营销手段;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们转变消费观念的对策。
商业银行 消费信贷业务 个人信用制度
消费信贷,又称信用消费,是指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商业企业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主要用来购买劳务、房屋和各种耐用消费品的信贷。消费者能够通过消费信贷的方式预支远期的消费能力,提升即期消费水平。1985年,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发放了深圳市首笔同时也是全国首笔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但之后十余年间发展一直缓慢,且业务品种只停留在单纯的住房消费信贷上。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3月颁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至此,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才开始蓬勃发展。同时,消费信贷业务品种也由之前的单一品种发展到如今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教育助学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等多种形式。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健全
个人信用制度,是指在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利用、提供与维护管理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和准则。它包括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等。也有人认为,它还包括个人违约风险预警机制及风险管理和风险转嫁制度。
征信数据的使用机构覆盖面窄,只有为数不多的一些大型商业银行才能分享这些数据,外资银行、保险公司、村镇银行等许多金融机构目前仍无法参与数据库的共享,亦没有财力和权力建立与之相应的大型中央数据库。
个人信用内容不全面,数据更新不及时。目前征信系统中只涉及到极少数的信用内容,大多为银行资信记录以及一些最基本的个人资料,使得数据不能够全面有效地反映个人资信状况,加之数据更新比较缓慢,银行在授信时无法完全信任这些数据。
相应的法律法规滞后。无论是对于征信机构的准入机制或是规范,还是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和个人违约的惩戒,法律法规的制定远远滞后于现实需求。
此外,居民信用意识不强、个人资信评估技术不高、征信机构发展缓慢等,均是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二)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且城乡差距大
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各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均衡:截至2006年4月末,消费信贷余额前六名的省市分别为广东、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山东,其消费信贷余额占全国的比重高达66%,而西部十二省(区)市的消费信贷余额之和为3126.11亿元,仅占全国的13.8%。一方面是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另一方面,银行开展此项业务时设置的门槛偏高,且倾向于那些收入较高的客户群,而忽视了欠发达地区消费潜力的开发以及消费对于当地经济的带动作用。
在农村地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更为缓慢,原因如下:首先,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网点少,使得农民借贷极为不便;第二,由于农村经济落后于城市,加之商品流通渠道不畅,大多数银行都把信贷业务发展的重心放在为农民的生产提供资金上,对于农民的消费需求则不甚重视,消费信贷产品非常有限;第三,农民的消费信贷观念薄弱。总之,消费信贷在激活农村消费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
(三)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机制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一直致力于加强制度建设,但是内部管理体系始终存在着缺陷。再加上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不完善,使得商业银行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时面临较大的操作风险,从而无法有效地加以防范与控制。
缺乏有效的抵押品变现市场,信用担保制度不完善。商业银行在发放消费贷款时,往往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品以降低银行受损时的损失程度,一旦消费贷款发生风险,银行通常会把贷款的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由于我国拍卖市场、房地产等二级市场尚不完善,抵押品变现费用很高,银行虽有最终处置权,却很难将其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此外,我国担保机构缺乏,相关法律法规较少,《担保法》中多涉及公司贷款的担保行为,应用于消费信贷业务则操作性不强。
消费信贷风险转移机制欠缺,相配套的保险体系尚未形成。借款者个人的健康状况和还款能力的变化,商业银行往往很难把握。一旦借款者出现无力还贷的情况且未有任何风险转移的机制,那么所有的风险都要由银行自身承担,这对于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十分不利。
(四)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
现阶段我国消费信贷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相似的产品,拥有鲜明特色的产品较少,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突出。这是因为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消费信贷业务品种研发与推广时不重视市场营销策略,缺乏有效的市场定位,从而不能为最有价值的客户提供其最需要、性价比最高的服务,并且导致商业银行在研发消费信贷产品时缺乏创新力。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对策
(一)完善个人征信体系
以目前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为基础,尽快建立一个覆盖全国各类金融机构的个人征信系统,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实现同业间的数据共享。同时联合各相关政府部门与商业机构,信息互通,充实系统内信用内容记录,使之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个人资信状况。
借鉴他国成功经验,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用评估技术水平,建立适合我国应用的个人资信评估模型。例如可以参考国外常使用的5C评估指标,即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品(Collateral)和行业背景(Condition of business)。
加快征信的法律法规建设,规范征信机构的准入与操作,保护征信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合理地解决征信过程中的各种争端,为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大力发展农村消费信贷
农村消费信贷的发展不仅能够为商业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还是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以及扩大内需的有效途径。为了使消费信贷业务在广大农村地区健康快速地发展,应该适当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信用协会或信用合作社等信用共同体的合作,积极探索发展联合信用贷款。同时,加强金融产品创新,以农民的切实需求为出发点,推出真正为农民所需的消费信贷产品。商业银行还应进一步简化放贷手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借贷门槛,以方便农民贷款,使农民敢于贷款。
(三)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与风险转移机制
银行内部建立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体系。银行应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三个环节入手,建立健全贷款管理责任制度、审贷分离制度和贷款检查制度,并将商业银行的利益与职员个人的利益捆绑起来,建立多层次的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
建立完善的消费信贷担保制度。首先,完善《担保法》,应在《担保法》中增加消费信贷担保的相关条款。其次,加快培育规范的消费信贷二级市场,完善交易法规,降低交易费用,使商业银行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消费贷款的情况下,能迅速变现抵押物。再次,大力发展消费信贷担保公司,尤其是政府机构性质的消费信贷担保公司,对配合社会福利制度改革而发生的消费信贷业务进行担保。
建立消费信贷商业保险制度。将消费信贷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不仅能够分散商业银行贷款风险,还能进一步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但在制定险种费率时要注意兼顾双方利益,不能因为费率过高而影响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
(四)改进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市场营销手段
首先,商业银行在经营战略上应该重视合理的市场细分与目标定位,并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与目标定位推出各种特色化产品,实行差别服务战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其次,要树立品牌意识,打造信誉优良的消费贷款品牌,必要时可以尝试异业结合与品牌联合,选择合适的行销渠道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正确地运用4P——产品(Proct)、价格(Price)、渠道(Place)和促销(Promotion)战略,能够有力地推动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此外,银行应加速产品创新,实施业务扩张战略,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们转变消费观念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处于较低水平,一是受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的影响,二是受消费观念的影响。要消除老百姓消费的后顾之忧,让老百姓放心消费,就必须依赖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包括医疗、失业、教育及养老保障等各方面。同时,要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合理消费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居民消费的适度增长,是经济规模扩展与经济向更高层次进化的根本动力。要鼓励人们适度消费,把消费与劳动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真正成为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❹ 怎么才能快速营销农商银行贷款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广大农村无论是经济体制还是经济结构都随改革的深入在不断的变迁。作为根植于“三农”,服务于“三农”的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营销市场也在不断的变化。近几年来,信贷市场由过去卖方市场转化为买方市场,贷款营销的概念也引入了农村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行为中。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营销一直存在诸多难点,如果得不到有效突破会严重影响改革后的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本文通过对目前农商银行贷款营销难点的分析,企图探寻一条贷款营销的良性发展道路。
一、 贷款营销难点
(一) 贷款“新规”施行后,宣传不到位,造成小额贷款营销被动。贷款“新规”实施行以前,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管理模式历来就是凭一张借据进行贷款管理,因此贷款的发放和审批过程十分简便,这种粗放型的经营模式也曾经给农信社带来过巨大的风险。2010年,自贷款“新规”出台实施行以后,贷款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贷款的操作流程注重了规范性和政策性,与此同时贷款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也变得繁杂,以致造成部分客户资料准备不充分,难以达到规范的要求,同时农商银行自身的办事效率较以前也有所降低,造成了与客户的关系不协调。往往有个别信誉较好的个体工商户和手工作坊主因为手续繁杂,借款金额小,周转期短等原因,就走了民间借贷的通道。由于客户对贷款“新规”不了解,造成了在“新规”执行的过程中对小额贷款营销的被动局面。
(二) 农村经济主体发生了变化,供需市场不对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基本是以“一家一户”为经济单元,但是近十年来,特别是实行土地流转后,农村的经济主体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加之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传统的以种养业为主的农户基本消失。有的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是以外出务工的收入为主;有的农庭主要收入来源是以经商为主。家庭种养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新的经济主体构成了农村新的经济单元。旧的经济模式已打破,新的经济主体尚成熟,因此形成了供需市场不对称的矛盾。一是过去那种一家一户为购买农药、化肥、种子的小额贷款基本不存在;二是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基础薄弱,风险不可控,很难达到农商银行贷款的前置条件。有的是组织结构稳定性不强,随时都有解散的可能;有的是组建时就是一空壳企业,只是为了导取国家财政的扶持资金;有的是基础薄弱,拿不出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物。这样一来,形成了供需市场不对称,农村信贷市场逐渐成萎缩状态。
(三) 信贷人员贷款营销风控能力不足。一是信贷人员缺乏主动营销的观念,营销人员没有长远的打算,只是满足日常工作推着走,没有深入研究如何营销和拓展业务的渠道,在多数情况下只是被动的照搬照做领导的指示。二是信贷专业知识缺乏,贷款风险管控水平不高,在目前的现实是“一抵就灵,一押就稳”,正因为信贷人员的知识结构的限制,所以很少有人去认真研究借款人所从事的行业的各种相关因素,如:国家的产业政策、企业的经营环境、上下游市场的走向、行业和产品发展的前景及产品的市场寿命。三是信贷人员的分工依然是“一锅煮”的状态。客户经理既有营销贷款的任务,又有组织存款的任务;既要代理柜台业务,以有电子银行的营销任务,将客户经理看成是金融机构的“万精油”。正因为任务多样,目标多头,所以样样能对付,行行都不精。有的客户经理居然写不出一个合格的贷款调查报告,更不用说还能够分析贷款风险点,有效控制贷款风险。
(四) 机构设置不合理,缺乏贷款产品的研发团队。贷款“新规”实施以来,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层仅有的变化就是将贷款发放和审批分为前台和后台,设置了业务部、信贷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业务部的职能就是负责贷款的前期再调查和业务统计,信贷管理部的职能就是负责贷款的审查与后续管理,风险管理部的职能就是负责贷款的合规性与政策性的审核算以及不良贷款的管理和清收。研发适合市场需要的信贷产品基本是一个空档,正因为如此,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产品很难形成对其他商业银行的冲击力,很难形成对目标客户的吸引力。这样,导致贷款营销的过程中处处被动。
(五) 缺乏贷款营销的信息平台。市场营销就是在创造、沟通、传播和交换产品中,为客户、合作伙伴及整个社会带来经济价值的活动。那么在营销活动中有几大要素必须要明确,一是要给营销对象带来经济价值,二是营销人员要了解自己产品的性能、操作方法、他行同类产品的优势,以及目标客户群体的需求。三是要了解同类产品在本地区目标客户群体有多大,目前使用他行同类产品客户的比例和已有的市场空间,并通过产品性能宣传后能抢占的市场空间,四是要通过对市场的调查提出研发新产品的构想。农村信用社尽管实现了向农村商业银行的转型,但是市场信息平台建设却一直是一个空白。现行的市场拓展部所行使的职能仅仅是组织存款一项,没有通过积极的市场调查发挥整合市场信息的功能。没有强大的信息平台做支撑,在信贷营销时,产品的研发、价格的确定,目标市场的寻找都具有巨大的盲目性。
(六) 贷款追责机制欠科学,客观上挫伤了信贷人员的贷款营销积极性。由于银监部门对信贷风险容忍度越来越低,农村商业银行对贷款风险追责也越来越严,对提升信贷资产质量,有效促进经营效益的增长起到了明显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在贷款风险追责的过程中没有形成科学的追责机制,客观上也挫伤了一线营销人员的贷款营销积极性。一是只看结果,不看过程。贷款只要形成不良或形成损失,一系列的处罚措施行立马对责任信贷员到位。二是不良贷款的追责,没有考虑贷款发放时的政策环境。农村商业银行现有的表内外存量不良贷款由于历史的积淀,形成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有的是当时的政策使然,有的是决策层的失误使然,还有的是信贷人员为谋取私利造成的。不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追责,客观上会让信贷管理人员产生“惧贷”意识。三是追责不注重对贷款流程操作失误的分析。贷款的营销与其他商品营销不同,其他商品营销只要钱货交易成功,就可一拍两散,贷款营销则是从贷款受理和调查到贷款本息收回的一个长期的运行过程。在整个贷款运行的过程中,只要在谋一个流程上不谨慎,贷款就有出现风险的可能。一旦贷款形成不良,出现风险,不认真分析原因所在,仅追究一线信贷员的责任,不仅不利于总结工作中失败的教训,同时让一线营销人员产生“畏贷”的心理。一线营销人员既“惧贷”又“畏贷”,积极营销贷款就只能是天方夜谈。
二、贷款营销对策
基于对贷款营销的难点的分析,农村商业银行对贷款行销的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对策并建立良好的贷款行销机制和不良贷款追究责机制。
(一)加大贷款新规的宣传力度,营造小额贷款行销的主动局面。一是结合阳光信贷工程的宣传,将各类贷款产品,特别是福祥便民卡的市场准入条件进行公开。以营业大厅为主宣传阵地,印制宣传折页摆放在客户等待区的合适位置,方便客户阅读。二是将各类贷款客户应提供的资料列成清单,发放给有贷款意向的客户,让他们主动准备相应的贷款资料,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公开各类贷款办理流程和限时办结时间。这样,就能让有借款意向的客户明明白白的知道农村商业银行哪种贷款产品对自己有利,凭自己的身条件只能适合哪种贷款产品,自己应向农商银行提供什么资料,要办哪些手续,什么时候能拿到贷款以及应承担的利率是多少等。只有让客户了解银行,自己了解客户,才能实现银行与客户无障碍的有效沟通,激活贷款营销中的被动局面。
(二)加强信贷市场的调研,打造强大的信息平台,为贷款营销提供有效的支撑。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孙子兵法中的军事理论照样在我们的贷款营销中大放异彩。农村商业银行在目前的情况下,其经营宗旨依然是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发展,那么我们的主要目标市场依然是农村和县域内的中小微企业。目标市场明确后,就得认真了解市场,研究市场的变化和市场的竞争情况。为贷款营销提供一个强大的信息平台支撑。一是要强化市场拓展部市场调研和金融产品研发的论证的功能,打造专业团队。二是要加强市场管理监督部门沟通,建立全辖内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的数据库,对全市所有的生产企业和商户所从事的行业、经营的规模、合法经营情况有全面的了解。三是在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按区域和行业进行切块,细分客户群体,并逐户建立客户经理联系制度,将客户使用金融产品的偏好和对金融服务的诉求了然于胸。然后,针对市场的需求研发和论证对同行业具有冲击力的金融产品,抢占市场的高峰。四是要认真研究农村金融需求的变化,积极探索对农业全产业链的信贷支持模式。随着规模农业的发展,产业链金融在未来的农村金融竞争中的重要性日趋显现,下一步的农村金融竞争就是产业链金融的竞争。为此,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住产业链的关键环节,统领整个产业的上、中、下游金融需求市场,牢牢把握整个产业的话语权。
(三)加强信贷人员的职业素养培训,提升贷款营销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信贷员这一职业看似简单,似乎人人能做,其实真正能做好的人不多。职业的特点对人员素质的要求很高,要真正做好信贷员这一职业必须具备四大能力。一是专业知识的学习能力,银行信贷分析不仅需要微观经济理论知识,同时也要具备宏观层面的经济理论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的经济法律法规方面的常识。大而言之对办家的经济发展趋势,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调整方向要能够准确把握;小而言之对借款企业的经营环境、技术和管理能力、产品的市场寿命、赢利模式、资产结构、资产质量等有把控能力。二是文字写作能力,信贷人员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调查研究,而调查研究成果载体就是调查报告。贷前调查需要出具贷前调查报告,贷时审查需要出具贷时审查报告,贷后检查同样也需要出具贷后检查报告。如果没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归纳的能力,贷款在运行过程中就不可能得到信息的有效沟通,难保贷款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与客户的准确沟通能力,作为信贷管理人员,不但要发放好贷款,更要宣传好党和国家的金融政策,如果不能有效的让客户理解党和国家的金融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及贷款品种的功能,贷款有有效营销是很难达成目标的。四是察言观色的判断能力,就是通过与客户的面谈,能够大致判断出客户的信用倾向,资产质量,还款意愿等。农村商业银行在复杂的市场竞争中,信贷营销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要加强对信贷人员四种能力的培养。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的提升靠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需要在企业内部建立集中培训和限期达标的培训、考试和淘汰机制。沟通能力和察言观色的判断能力是靠长期的工作积累和沉淀而成的,这种能力的培养只能靠信贷人员的之间的经验交流才能快速形成,因此必须要建立就畅通无阻的交流机制,每个信贷管理人员每季必须向信贷管理部门提交一篇贷款案例分析报告或贷款营销心得。对于质量较高的,可选择一部分的企业内刊上刊登,进行学习交流。只有建立有效的培训和交流机制,为信贷营销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支撑,才能确保农村商业银行在复杂的竞争环境下实现贷款营销的逆袭。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贷款风险追责机制和“容错”机制,消除一线营销人员的“惧贷”、“畏贷”心理。 贷款风险追责的目的就是打击信贷领域的违法违规和失职行为,维护信贷领域的正常秩序,绝不是让一线信贷管理人员“谈贷色变”。要通过建立科学的追责机制既要将信贷管理工作引上合法合规的轨道,同时又要保护信贷人员营销贷款的积极性。 一是要消除只问结果不问过程的简单粗暴的追责做法,要通过对贷款档案的核查,将形成贷款风险的错误行为和责任落实到贷款运行的每个流程,并认真分析形成贷款风险的主客观原因。属于违法违规或严重失职的要按章依法进行查处,对尽职尽责确因不可预计的客观原因形成的风险应有相应的“容错”机制。二是对信用社时期的存量不良贷款应新老划断。农村信用社自1952年成立以来,经历了很多的历史居变,由于各个时期的信贷政策、经营环境、管理方法不同等原因,形成了一定的不良贷款,这部分不良贷款如果按照现行的追责办法,全部由责任信贷员负责,是显失公平的。应该分清具体情况,查实形成不良的原因,牵涉到违法违纪的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和纪律处分。确属信贷政策和领导决策失误所形成的不良贷款应认真分析原因,调整政策,不应将政策和决策的失误让一线员工来承担。只有这样,贷款风险追责既打击了信贷领域的违法违规和失职行为,又消除了信贷管理人员“惧代”、“恐贷 ”的消极心理,才能充分调动一线员工贷款营销的积极性,为农商银行的贷款营销开创一片新的天地。
❺ 你认为现在农村商业银行存在哪些主要问题有何主要经营风险
农村商业银行的问题是体系的系统软件的难题,而不是关键点里的工作能力里的难题。最大的问题是使用权与管理权限的彻底分离出来:农商行基本上是县市级一个法定代表人,其公司股东是本地企业、行内员工及本地居民,但这种公司股东在农村商业银行除按时分红外线没有权利(人事部门会计运营通通无权过问,股东会等法人治理对策全都是方式的),省联社本来是县行注资开设,但其主要领导由省正府委任。
这也许并非他们自身就可解决的,需用挺大的姻缘和聪慧。管控缺少。省联社管我省农村商业银行,而谁管省联社不知道。与做为借款行为主体的农村人的“土地资产”并没有社会化立即有关。农户在银行贷款除开土地资源能作质押别无他物,但现阶段农民的土地却并没有社会化,因此并没有合理合法的价值,金融机构害怕轻率发放贷款,造成其发展趋势受到限制。
❻ 请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小额贷款业务员是做什么工作的,要不要去拓展业务的
在网上看到是这样的回答:1.业务发展需要。自2009年转制后,各方面的业务发展很快。而微小贷是2010年才开展的业务,且是近来发展的重点,肯定要“广纳人才”了。现在银行没那个岗位好做的,压力大得要命,加班是家常便饭了。自己考虑了,哈哈!
2,工作职责:专职向个体工商户及微、小企业提供全面信贷服务,包括直接向目标客户营销贷款产品,对客户进行实地考察,分析客户相关的财务及非财务数据,并致力维护和发展客户与银行关系。
简单点说,就是要你去考察客户,贷款的可行性分析。银行的部门多,业务多,不可能所有人员都是科班出身的。专业不对口,但是并不影响你在现实工作当中能力的发挥。
没事的,如果你觉得你喜欢这份工作,而且条件达标了,就去试试吧。祝您成功!
❼ 目前乡村金融的规模如何
对于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组织与活动的规模、分布和作用,学者们进行了一些调研和评估。在总量规模估计上,学者们的估计差异仍然较大;在分布和作用方面,学术界的分歧较小。总体看法为,农村民间金融组织与活动的规模大、分布广、作用重要。
3.1 规模
我国农村都普遍存在民间金融组织或活动。不同学者对其规模作了不同的估计。由于农村民间金融调查存在样本小、总体大的问题,学者迄今为止所作的统计推断并不一定可靠。有关农村民间金融的总量估算数据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指向性的。郭沛(2003)依据第三方调查数据计算了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规模在2002年为2001亿元-2750亿元之间。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2004年对全国20个省,82个市县,206个乡村、110家中小企业、1203位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实地调查,对各地区地下金融规模、农村地下金融规模、中小企业非正规融资规模进行了基本判断,测算出2003年全国地下金融(地下信贷)的绝对规模在7405亿元——8164亿元之间(李建军等,2004)。两者的推算在方法论上均有明显缺陷,但无疑是可贵的尝试。[10] 根据一些学者的不完全统计,中国农村“高利贷”高达8000亿到1.4万亿元,仅浙东南地区就有3000多亿元(唐仁健,2003;张宇哲,2004)。但这种计算依据并不清楚。
也有一些研究估算了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相对规模。IFAD(2001)的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农民来自非正规金融市场的贷款占来自正规金融市场的四倍以上,非正式信贷市场对农民的重要性远胜于正式信贷市场。
上述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2004)的调查结果为,全国20个被调查省、区、市的地下金融规模平均指数为28.7,即全国“地下金融”的业务规模占正规金融机构业务规模的比重近三成。从不同区域角度看,西部7省区、东部8省区和中部5省区的地下金融规模指数分别为28.98、28.66和25.2。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调查结果虽然不能推算到全国或者东中西部地区的民间金融相对规模,但从中至少可以看到这些调查样本中的民间金融相对规模。
3.2 分布
我国全国农村各地普遍存在民间借贷。温铁军(2001a)组织调查了分布在东、中、西15个省份24个市县的41个村。[11]调查到借贷案例57起;放贷案例27起。对调查资料作统计处理后的发现是:除了有两个地方存在不计利息的民间借贷外,其余地区均有高利息民间借贷存在。如果按照调查地点计算,民间借贷的发生率高达95%,高利息的民间借贷发生率达到了85%。[12]
民间金融组织或活动在各地的形式有差别。比如江浙、福建、广东存在各种合会,东北存在“对缝”业务,陕西、山西存在各种 “基金”(席秀梅等、2004)。所谓“对缝”业务,是指利用银行借贷“转贷”出去谋取利差(杨爱新等,2004)。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截至2001年存在众多典当行、寄卖行采用“利滚利”方式高息放贷现象(周崇华,2001)。普遍根据江苏省盐城市金融学会课题组的最新调查(王大龙,2004),盐城市各县民间金融形式主要为四种:互助形式的民间借贷(不计息或者低息),“高利借贷”,企业内部集资,村级经济组织成为民间放贷的新主体。根据中国社科院《乡镇企业融资与内生金融创新研究》课题的研究,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的民间金融种类比较多,包括互助形式的民间借贷(不计息或者低息),亲友熟人之间、个人和单位(政府、学校、企业等)之间、单位之间的“高利借贷”,专门民间放贷人的借贷,银背,合会(标会等),地下钱庄,企业集资等。广东地区的民间借贷的组织形式,一种是无组织的零散的民间借贷,包括私人间借贷、企业间借贷及集资;另一种是有组织的民营金融,包括信息公司、互助金会、标会和当铺等。但广东有组织的民间借贷较少,基本上是属于圈子内借贷,借贷双方信息很对称(巫燕玲,2004)。
3.3 作用
无论是民间金融还是官方、半官方金融,其供给都是需要面向需求,其作用和效率首先视其在何等程度上反映偏好和满足需求而定。农村民间金融的效率和作用首先看其是否能够、在何等程度上反映民众的偏好、满足民众的金融需求。农户的有效信贷需求有以下几个特点(唐仁健,2003):(1)小规模、分散化;(2)多样性、复杂性; (3) 缺乏或较少抵押担保; (4)方便、及时;(5) 由于贷款量不大、季节性强,农户、小额贷款、对利率事实上并不太敏感。与此对应,金融供给者越是贴近农户,其与农户之间的信息对称性就越高,信息优势和成本优势就越大。可以说,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在对分散农户提供金融服务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
从当前比较有权威性的调研看,随着农信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开展,正式金融对农户和农村企业的信贷服务涵盖广度虽然比以前有所改善,但是其服务的深度仍然是有限的。[13]
调查数据显示,迄今为止,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对民间金融组织信贷的依赖度较高,对农户和农村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的满足程度较高,作用较为突出。根据何广文(1999)对浙江、江苏、河北、河南、陕西的21个县的365个农村家庭的问卷调查,这些农村家庭借款行为的60.96%是与民间放贷主体之间发生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对农户固定调查点进行的抽样调查,多数农户从银行和信用社得到贷款难度较大。2000年至2003年,农民每人每年从银行和信用社借入资金65元,通过民间借贷借入190 元,分别占借入资金总量的25%和75%(傅志寰,2004)。
民间金融的重要性为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对31个省市自治区2万多农户的跟踪调查数据所证实(见表格2)。从1995-1999年,这些农户私人借款
表格 2 1995-1999年农户借贷资金来源构成
(单位:%)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银行、信用社贷款
24.23
25.42
23.94
20.65
24.43
合作基金会借款
5.52
3.45
2.91
3.42
3.47
私人借款
67.75
69.27
70.38
74.29
69.41
其他
2.50
1.86
2.78
1.64
2.68
资料来源:温铁军,2001a。
每年均占信贷资金来源的67.75%以上。同一系统的调查结果表明,1999年,农户通过民间借贷市场获得的贷款占农户贷款总数的69.41%,平均每户1008.56元,其中,有息借款491.87元,占48.77% (曹力群,2001a)。2000年,平均每个农户累计借入款1020元,其中约700元来自民间借贷,而且在私人借款中有息借贷的比重高达47.7%,其中大部分为高息借贷(曹力群,2001b)。2003年的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32.7%,私人借款占65.97%,其他占1.24%;1995年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24.1%,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占5.5%,私人借款占67.9%,其他占2.5%(张信哲,2004)。
据江西省农调队对全省2450户农户的抽样调查,2003年有574户有借贷行为,占23.4%,其中从银行或信用社得到贷款的有120户, 占被调查农户的4.9%;从2001年至2003年,从银行或信用社得到的贷款仅占农户总借贷收入的13—23%左右,而民间贷款所占比重为76—86%(傅志寰,2004)。据安徽省农委从农村调查点了解的情况,2003年农民户均借款中,来自银行、信用社的占12.6%,来自民间借贷的占83.5%(傅志寰,2004)。根据人民银行济南分行2004年的调查,山东省50%的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满足依赖于民间借贷,在流通领域这一比例则高达80%,而且民间借贷的利率往往在10%以上(蒋飞,2004)。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中德农户金融需求研究课题组1999年的典型调查也同样印证了民间金融的重要性(何安耐、胡必亮主编,2000)。广东省东莞市雁田管理区(原雁田村)最初发展农村工业,其资本依靠其强大的宗族私人亲属关系借贷和引进资金。5个典型调查村,非正规金融活动均占有超过65%的比重,无论它们在何种经济发展水平(见表格3)。[14]
表格 3 五村庄农户借贷款来源的比例
(1997-1999年3年数据,%)
王涧村
屯瓦村
福星村
项东村
雁田
个人和民间借贷
65.2
65.6
80
81.3
73.33
国有商业银行
/
4.2
0
0
26.67
信用社
32.3
22.3
19.6
18.8
基金会
2.5
0
12.4
0
资料来源:何安耐、胡必亮主编,2000。
从总体上看,当前正式金融由于存在垄断化、商业化等倾向,只能提供有限的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更难以满足日益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在这一情况下,民间金融在现阶段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❽ 如何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提升农村金融服务
普惠金融就是金融的“平民化”;农村普惠金融,就是要将金融普及到农村所有群体,特别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以及残疾人和其他弱势群体。《十三五规划纲要》在“普惠金融”前面加上“农村”二字,意味着十三五期间发展的普惠金融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普惠金融。
一、如何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
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覆盖全部县域支行,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和资源配置力度。强化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功能定位,明确政策性业务范围,加大对农业开发和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审慎发展自营性业务。
国家开发银行要创新服务“三农”融资模式,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投放。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提高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牢牢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定位,更好发挥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
强化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服务功能,推动省联社加快职能转换,优化协调指导,整合放大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服务“三农”的能力。引导邮政储蓄银行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持续拓展农村金融业务,促进农村资金回流。支持其他商业银行下沉机构网点,优化农村地区网点布局,适度扩大农村地区网点覆盖面。
二、如何提升农村金融服务
稳步培育发展村镇银行,鼓励按照规模化组建、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的原则集中连片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超过一定数量的发起行,允许设立村镇银行管理服务子公司。允许评级良好、管控能力强的城商行和农商行到西部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重点布局老少边穷地区、农业主产区和小微企业聚集地区,不断提升村镇银行在农村的覆盖面。
加强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鼓励其开展涉农融资担保业务,完善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协调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完善管理政策,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自律管理,引导发挥支农服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