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子女能贷款吗
你好如果,父母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证,可以作为抵押物让子女去申请贷款,不过需要你子女的征信良好,没有不良记录,这样才符合贷款的条件。
Ⅱ 集体经济组织贷款如款还不了和社员有关吗
你经济组织贷款如果还不上的情况下,跟社员是没有关系的,毕竟是谁贷款谁承担责任,具体的话可以向村委会咨询一下。
Ⅲ 农业贷款要什么条件
农业贷款对象虽然具有范围广和对象众多的特点,但并不是漫无边际的。只有具备下列条件的才能向银行和信用社申请贷款。
1、借款单位应是经济实体,具有法人资格。借款个人应具有合法身份的证明文件。
2、借款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要符合国家的法令、政策及农业区域归划;物资、能源、交通等条件落实,具有相应的管理水平;产品符合社会需要,预测经济效益好,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3、借款单位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合理的收益分配办法,能独立自主承担对外债权债务关系。
4、借款单位和个人应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大额贷款还要有相应的经济实体担保,或有足够清偿贷款的财产作抵押。
5、借款单位要在农业银行和信用社开立帐户,恪守信用,接受银行和信用社的监督和检查,并按规定向银行和信用社提交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其它经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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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大力发展农户贷款业务: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顺应现代农业发展趋势,近年来农业银行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政策和措施,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17年3月末,全行规模经营农户贷款户数达31.3万户,贷款余额612亿元。快速响应国家政策。全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金融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要求,
近年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集约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金融支持家庭农场工作的通知》,
《关于突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扎实做好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营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安排部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客户支持工作,全力支持规模经营农户发展。
着力打造专项产品。在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这一服务“三农”拳头产品基础上,针对规模经营农户推出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
针对产业链上农户推出了农业产业链农户贷款、农机购置农户贷款、县域商品流通市场商户贷款等专项产品,进一步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配套产品线。
积极创新担保方式。为解决规模经营农户贷款“担保难”问题,创新开办了基于农产品订单和应收账款的供应链融资业务,累计发放此类农户贷款近100亿元。
积极同政府部门合作开展政府增信机制建设,由政府出资成立担保公司或风险补偿基金,为农户贷款提供担保,有力缓解了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担保难问题。
我行在同业中率先推出全行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产品,为促进农地流转和产权抵押起到了示范作用。
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全行选择一批有影响力、带动能力强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客户,总分结合开展金融支持培训。
培训内容涵盖国家惠农政策、农业形势、农业科技和金融知识等,有力提升了我行支持新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专业水平和影响力。
Ⅳ 农村土地怎么贷款
在农村,最多的就是土地。现在很多年轻人外出打工,留下老一辈的在家种地。但是他们也种不了多少,导致大片的土地没得到利用价值。这时候有些农民朋友就会想利用土地贷款做生意,那么农村土地能贷款吗?一般能贷多少?
一、农村土地能贷款吗?
农村土地不可以贷款。但是土地确权完成之后颁发的土地经营权证可以贷款。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土地的承包权(农户的)不变,所有权(村集体)也不变。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地就收不回来”的现象。
二、农村土地抵押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持续生产能力的种植(养殖)业、设施农业、现代休闲农业及其他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经营权;
2、土地承包或流转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3、合法取得土地经营权,并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证等证件;
4、依法经营,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5、抵押土地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流出方同意抵押并在贷款无法归还时进行处置。
三、农村土地抵押贷款需要注意事项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期限不得超过农村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2、因为农业经营风险和波动性比较大,所以贷款期限都比较短。一般来说,各地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期限为1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5-10年及以上的个别地区也有,但很少。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一般在其所评估(包括地上附着物)认定价值的50%-80%之间,各地规定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
通过以上理解,土地经营权证可以贷款,但有一定的条件,符合要求的农民朋友可以去申请哦!
Ⅳ 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果向信用社贷款,如何办理贷款手续
要向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的话,首先要有抵押物,然后作为抵押贷款,只要你符合条件的话,就可以用经济组织的名义办理贷款。
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是指什么
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除国家以外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唯一的一个组织。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
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人民公社解体后,生产队一级组织仍按原规模延续下来,但名称有的已变化,各地称谓不一;其经营方式,已由原来的集体经营按劳分配变为现在的家庭经营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更多是在一个生产队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地(不包括农村宅基地,也即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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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特征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社会主义的经济组织。首先,它以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为基础,其以土地为中心的主要生产资料为组织内的农民集体所有,并以宪法和法律直接予以确认。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中国广大农村的经济基础和组织保证。其次,它适应中国农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发展规律,也就是说能够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维护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民事法律主体的其他组织。它依法律和政策规定而建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拥有独立的财产和自主进行生产经营的能力,并能在一定的财产范围内(土地所有权除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民事主体的资格条件,因此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与法人相似,但在设立程序和条件、终止条件、生产经营方式和目的、财产(主要是土地)处分、管理职能等方面却又不同于法人。故其作为民事主体,有别于自然人和法人,只能把它作为其他组织对待。
三是重合于农村基层社会的自治组织。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农村基层社会的自治组织虽然是村民委员会和其下设的村民小组,但在当前的农村基层组织中,大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作社)与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是同一机构,即两枚印章一套机构。
Ⅶ 农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农村贷款需要的条件:
(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5(含65);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 根据《中国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
(3) 应具有稳定的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5) 品行良好,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
(6)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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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机构因素:
一是健全了内控机制,收贷收息力度加大,对贷款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只惩不奖,使信贷人员普遍产生“惧贷”的心理,多以不贷为上策。
加上目前信用社正逐步推行“工效挂钩”的人事工资制度改革,使信贷人员感到收贷收息与工效挂钩的压力和责任不断加大,受个人利益驱动,造成信贷人员畏首畏尾,以规避风险、明哲保身为主。
二是信用社放款的额度、权限也制约了农户贷款的发放,按规定5000元以上的所有贷款都必须报县联社集体审批。基层信用社只能发放少量的5000元以下的小额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农户的正常贷款。而且贷款手续繁琐,环节多,时间长,即使发放一笔小额贷款,从申请到发放,少则一个月,多则2—3个月。
三是在执行贷款政策上存在偏差,如有的信用社在对农户的等级评定中,要求申请贷款的农户必须在信用社入股,有股金和其它条件的,可评为一、二等,没有股金的则评为三、四等,而三、四等是不能获得贷款的,使那些没有人股但又需要贷款的农户得不到信用社的支持。